本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学生会员、高级会员、港澳台会员、国际会员等共4类。单位会员包括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企业、学协会、事业单位等。
第一条 普通会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大专及以上相关专业学历、从事营养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营养师;
(二)中专及以上相关专业毕业,从事营养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营养师;
(三)积极支持本会工作,从事有关本学科的组织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 学生会员
在大专院校营养和相关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 高级会员(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取得或受聘为正高级技术职称;
(二)在营养专业领域有较深学术造诣并长期积极参加或支持学会和学科活动的个人会员。
第四条 外籍会员
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对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营养学术交流做出重要贡献的外籍营养科学工作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营养科学工作者参照外籍会员管理。
第五条 单位会员
从事营养研究的科研、教学及设有营养研究机构的企事业单位;或与营养相关工作的社会团体。
第六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学生会员只需具备前两个条件):
(一)遵守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和决定;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一条 个人申请:
申请者请完整填写各项内容,其中照片、专业、电子邮箱、电话、通信地址为必填项,上传个人相关学历和工作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信息不全则审批不通过。
网上申请信息,每周审核一次,并微信或电话通知审批结果及后续事宜。
第二条 单位会员入会流程:
(一)单位会员可由学会理事、分会委员会、或个人会员推荐或直接向学会秘书处提出申请。
(二)申请单位会员者须首先阅读“海南省营养学会单位会员管理条例”同意文件条款者再填写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者须填写“海南省营养学会单位会员审批表”、公司简介、产品简介等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公章),连同资质证明如,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所获荣誉证书等复印件一并报送海南省营养学会秘书处。
(四)理事长办公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符合单位会员条件者发放单位会员证书,加盖学会公章,办理有关手续。
本会的会费按年度收缴。不同会员的会费标准为:
(一)学生会员每年5元;
(二)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每年50元;
(三)单位会员:企业每年3000元,事业单位每年1000元,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10000元,理事长单位每年15000元。